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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傅
6月23日,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消息,“我國將建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擬在2025年建成20個左右,打造若干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權行為,但國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并不意味著權利人可以濫用自己的權利。然而現實是,很多電商或企業被無辜起訴的情況時有發生,縫制機械行業也不例外。一些專利持有者打著維權的旗號,到法院進行惡意訴訟,利用訴訟作為打擊對手或者進行牟利的手段。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被惡意起訴后,往往處于被動地位,最好的結果也是專利權人撤訴,當事人不賠償。當事人明知對方惡意訴訟也無能為力。惡意訴訟不僅讓無辜的當事人遭受無形的聲譽損失,影響其企業正常運營,還會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惡意訴訟通常是指行為人以獲取非法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而故意提起一個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無根據之訴,并致使相對人在訴訟中遭受損失的行為,其本質屬于一種侵權行為。
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近幾年在專利權侵權案件中,惡意訴訟變得越來越突出。究其原因有兩方面:
一是專利侵權案件涉及復雜的技術問題和法律問題,這導致了惡意訴訟比較具有隱蔽性;
二是不同的專利類型具有不同的授權審查標準和過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其中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夠獲得授權,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則只要形式審查合格就能夠獲得授權,這為某些投機者惡意取得專利權提供了可能。
作為制造業之一的縫制機械行業,技術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源動力,行業每年都有很多企業申請專利,尤其是這幾年申請專利的數量在不斷攀升。在我們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警惕和防止那些濫用知識產權權利的惡意訴訟。
如何認定自己正在遭受知識產權權利的惡意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1446號判決指明:認定某種具體的訴訟行為屬于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至少應當滿足以下四個構成要件:
(1)一方當事人以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方式提出了某項請求,或者以提出某項請求相威脅。
(2)提出請求的一方當事人具有主觀上的惡意。
(3)具有實際的損害后果。
(4)提出請求的一方當事人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要件(1)是指一方當事人提起了知識產權訴訟,并且已將另一方當事人拖入訴訟程序中,并使其陷入一種不利的境地;要件(3)、(4)最直觀的損害結果就是訴訟相對人為應對惡意訴訟支出了律師費,而這部分費用顯然與惡意訴訟有因果關系。
要件(1)、(3)、(4)比較好認定,(2)的認定則比較困難并且往往是處理此類案件的關鍵。
要件(2)中“當事人主觀上具有惡意”這種惡意是一種主觀故意,即一方當事人明知其訴訟行為缺乏法律上的依據和事實上的根據,以損害對方當事人利益或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為訴訟目的。其實質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如何判定(一)中的“行為人在提起訴訟時是否知曉其訴請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
我們可以從騰訊公司起訴譚某惡意提起“QQ企鵝”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案中去理解。
該案由廣東高院審理。一審和二審法院認為,譚某明知騰訊公司擁有在先權利的QQ企鵝形象,卻利用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的制度,申請與QQ企鵝形象基本一致的外觀設計專利并獲得授權。其申請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屬于惡意申請專利的行為。譚某還不正當地提起專利訴訟,意圖獲取非法的市場競爭利益,損害騰訊公司的合法權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主觀上具有惡意,構成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
利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將自己或訴訟相對人在先使用或公開的現有設計,惡意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然后用此外觀設計專利起訴,這種行為屬于“行為人明知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的情形之一。
同樣在專利相關案件中,如果專利在無效宣告程序中對權利要求進行了修改,在明知訴訟相對方產品沒有落入修改后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內,卻隱瞞無效宣告結果,仍然以無效宣告之前的權利要求主張權利的,也屬于“行為人明知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的情形。
當事人可以提起惡意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賠償之訴以應對。
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6月3日的法釋[2021]11號《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以原告濫用權利為由請求賠償合理開支問題的批復》中作了明確規定“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提交證據證明原告的起訴構成法律規定的濫用權利損害其合法權益,依法請求原告賠償其因該訴訟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食宿費等開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訴請求原告賠償上述合理開支”。
這項新規定使得被告有了維權的依據。
因此,當遭受濫用知識產權權利的惡意訴訟時,應對策略不僅僅是被動的抗辯,還應該主動出擊,向惡意訴訟者提起惡意訴訟損害賠償之訴,讓濫用訴訟權利者品嘗處罰的滋味,同時也能達到阻卻可能發生的惡意訴訟之效果。
主任、專利代理人、知識產權經濟師(中級)
深耕知識產權近十年,特別在專利分析、專利確權、專利維權以及企業專利風險防控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參與并承辦多起專利、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再審案件,專利、商標無效案件。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權行為,但國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并不意味著權利人可以濫用自己的權利。然而現實是,很多電商或企業被無辜起訴的情況時有發生,縫制機械行業也不例外。一些專利持有者打著維權的旗號,到法院進行惡意訴訟,利用訴訟作為打擊對手或者進行牟利的手段。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被惡意起訴后,往往處于被動地位,最好的結果也是專利權人撤訴,當事人不賠償。當事人明知對方惡意訴訟也無能為力。惡意訴訟不僅讓無辜的當事人遭受無形的聲譽損失,影響其企業正常運營,還會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什么是惡意訴訟?
惡意訴訟通常是指行為人以獲取非法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而故意提起一個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無根據之訴,并致使相對人在訴訟中遭受損失的行為,其本質屬于一種侵權行為。
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近幾年在專利權侵權案件中,惡意訴訟變得越來越突出。究其原因有兩方面:
一是專利侵權案件涉及復雜的技術問題和法律問題,這導致了惡意訴訟比較具有隱蔽性;
二是不同的專利類型具有不同的授權審查標準和過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其中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夠獲得授權,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則只要形式審查合格就能夠獲得授權,這為某些投機者惡意取得專利權提供了可能。
作為制造業之一的縫制機械行業,技術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源動力,行業每年都有很多企業申請專利,尤其是這幾年申請專利的數量在不斷攀升。在我們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警惕和防止那些濫用知識產權權利的惡意訴訟。
惡意訴訟的認定
如何認定自己正在遭受知識產權權利的惡意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1446號判決指明:認定某種具體的訴訟行為屬于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至少應當滿足以下四個構成要件:
(1)一方當事人以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方式提出了某項請求,或者以提出某項請求相威脅。
(2)提出請求的一方當事人具有主觀上的惡意。
(3)具有實際的損害后果。
(4)提出請求的一方當事人提起知識產權訴訟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要件(1)是指一方當事人提起了知識產權訴訟,并且已將另一方當事人拖入訴訟程序中,并使其陷入一種不利的境地;要件(3)、(4)最直觀的損害結果就是訴訟相對人為應對惡意訴訟支出了律師費,而這部分費用顯然與惡意訴訟有因果關系。
要件(1)、(3)、(4)比較好認定,(2)的認定則比較困難并且往往是處理此類案件的關鍵。
要件(2)中“當事人主觀上具有惡意”這種惡意是一種主觀故意,即一方當事人明知其訴訟行為缺乏法律上的依據和事實上的根據,以損害對方當事人利益或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為訴訟目的。其實質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具體而言,應從以下
三個方面進行考量:
??一??行為人在提起訴訟時是否知曉其訴請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
??二??行為人是否有損害對方當事人利益或者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
??三??行為人在訴訟中是否存在明顯不當且有違誠信的訴訟行為。
如何判定(一)中的“行為人在提起訴訟時是否知曉其訴請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
我們可以從騰訊公司起訴譚某惡意提起“QQ企鵝”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案中去理解。
該案由廣東高院審理。一審和二審法院認為,譚某明知騰訊公司擁有在先權利的QQ企鵝形象,卻利用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的制度,申請與QQ企鵝形象基本一致的外觀設計專利并獲得授權。其申請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屬于惡意申請專利的行為。譚某還不正當地提起專利訴訟,意圖獲取非法的市場競爭利益,損害騰訊公司的合法權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主觀上具有惡意,構成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
利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將自己或訴訟相對人在先使用或公開的現有設計,惡意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然后用此外觀設計專利起訴,這種行為屬于“行為人明知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的情形之一。
同樣在專利相關案件中,如果專利在無效宣告程序中對權利要求進行了修改,在明知訴訟相對方產品沒有落入修改后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內,卻隱瞞無效宣告結果,仍然以無效宣告之前的權利要求主張權利的,也屬于“行為人明知缺乏法律依據或事實根據”的情形。
應付對惡意訴訟
當遭受濫用知識產權權利而提起的惡意訴訟時,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當事人可以提起惡意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賠償之訴以應對。
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6月3日的法釋[2021]11號《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以原告濫用權利為由請求賠償合理開支問題的批復》中作了明確規定“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被告提交證據證明原告的起訴構成法律規定的濫用權利損害其合法權益,依法請求原告賠償其因該訴訟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食宿費等開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訴請求原告賠償上述合理開支”。
這項新規定使得被告有了維權的依據。
因此,當遭受濫用知識產權權利的惡意訴訟時,應對策略不僅僅是被動的抗辯,還應該主動出擊,向惡意訴訟者提起惡意訴訟損害賠償之訴,讓濫用訴訟權利者品嘗處罰的滋味,同時也能達到阻卻可能發生的惡意訴訟之效果。
作者簡介
嚴忠澤
上海滬慧律師事務所
主任、專利代理人、知識產權經濟師(中級)
深耕知識產權近十年,特別在專利分析、專利確權、專利維權以及企業專利風險防控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參與并承辦多起專利、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再審案件,專利、商標無效案件。